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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依靠平台、零售客户资源和数据三大优势,互联网金融领域不断涌现出新型模式和新兴企业。“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出现和迅猛发展,引发了全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关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满足并引导着社会的消费需求,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其也隐含着业务风险、资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等问题,需要法律监管。由于当前第三方支付行业规则和秩序尚未发展成熟,是在探索与创新中寻求发展,其行业特点与风险也对现有的法律监管制度提出新的挑战。论文以创新、风险、法律监管为逻辑主线,从金融法角度,探析与构建一套更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制度体系,以期服务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本文共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导论:概述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和意义,简要指出论文的观点、创新点和不足。第一章: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概述。本章首先对本论文的研究主体界定为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分析时,引出了对沉淀资金的关注,并探讨了沉淀资金的法律属性。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代表支付宝在管理沉淀资金方面进行了创新,推出了“余额宝”,在第三节对余额宝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评价。第二章: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的必要性。本章主要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风险,主要有:业务风险,表现为未尽风险告知义务;资金管理风险,表现为沉淀资金管理不规范;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中。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发展中存在众多风险和问题,亟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监管。第三章: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体系的比较。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首先梳理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体系,分析发现存在法律规定效力层级不高、法律规定内容不全面、法律责任认定不明确等问题,现有的法律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第二部分,从立法层面、监管机制、沉淀资金管理等方面分别对美国、欧盟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体系进行分析,总结可借鉴的经验。第四章: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制度的构建。本章从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主要有:监管原则上坚持审慎原则,规范与发展并行;监管机制方面明确监管主体,建立多方协调机制;监管内容方面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业务经营上进行动态持续性监管;还有加强对沉淀资金的专项监管,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