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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且历史悠久,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家族企业因特有的企业特征,使其与国有企业的治理路径不同。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总会发生控制权转移或者传承的情况,但创始人对所创企业的所有权心理极为常见,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是所创企业的所有者,职业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都是经济获利者和资本提供者,如果由职业经理人或者外部投资者掌握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话,极易引发创始人和职业经理人之间或者“创投”之间的控制权争夺。例如近些年的娃哈哈控制权争夺、阿里巴巴控制权争夺、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等,均是创始人的企业控制权受到威胁时引发的。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往往从股权控制方面去分析控制权变化,但是在一些案例中,我们发现股权控制并不是唯一影响控制权变化的因素,尤其是在具有鲜明特色的家族企业中,社会资本控制在控制权变化的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选取雷士照明作为案例研究,雷士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其创始人吴长江一手创建发展了企业,但是在2005年至2014年间,吴被三次驱逐出自己所创企业。第一次是2005年被创始合伙人驱逐,第二次是2012年被机构投资者驱逐,第三次是2014年被大股东驱逐。在前两次被驱逐出企业后,吴长江利用自己构建的股权资本和社会资本双重控制网络,又重新回到企业,这在企业管理史上也是鲜见现象。本文通过建立双重资本控制的理论框架,分析家族企业双重资本控制路径,通过控制权争夺案例动态分析双重资本控制是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在双重资本控制下控制权争夺的后果分析。案例分析表明:融资约束、外部投资者进入、创始人权威是家族企业控制权争夺的动因;创始人股权被分割后,社会资本在控制权变化的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在创始人社会资本影响下家族企业的控制权转移会受到很大阻碍,同时在双重控制下极易引发企业实际控制者追逐控制权私利心理,发生利益侵占掏空企业的行为。本文的主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为文章的文献综述,介绍家族企业及其控制权特征,社会资本与双重控制,家族企业及其社会资本。第三章是对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起因及其案例介绍。第四章是对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案例进行分析,介绍了双重资本在控制权争夺过程中的影响,和在双重资本控制下企业实际控制者的控制权私利行为及其经济后果。第五章是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研究结论有:家族企业融资难,创始人权威是造成家族企业控制权争夺的起因;股权资本控制是控制权争夺的关键;家族企业创始人在控制权争夺中更善于运用双重资本控制,社会资本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补充甚至代替股权资本控制;双重控制下易引发企业家追逐控制权私利,一方面我们鼓励企业家运用双重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警惕与监督企业家利用双重控制发生利益侵占与掏空行为。通过案例研究分析,在理论上本文为家族企业的成长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在实践上,也为家族企业的治理提供一个前车之鉴,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控制权争夺事件,给企业、股东、社会都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为公司治理提供一个有效监管机制,杜绝类似上市家族企业创始人利用双重控制掏空企业,伤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