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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频发。这些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公众了解地方政府处事能力、办事效率的“窗口”,是地方政府形象树立和维护的重要契机。近几年来,地方政府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表现不佳,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地方政府对辖区的控制力以及地方政府对外的影响力。由此可见,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形象的重塑是关乎人心向背、社会稳定和地区发展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和分析对地方政府形象重塑提供可借鉴的方法和途径。经过2003年的“非典”事件,我国无论从中央还是到地方,政府部门都更加重视良好形象的塑造。地方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了很大提升,通过应急处置机构的成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法律体系的完善等一系列措施为地方政府形象的塑造加分不少。但是,一些负面因素也严重影响着地方政府,致使他们需要重塑自己的形象。这些负面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公众认为地方政府没有及时把事件的相关信息如实的公布出来;二是地方政府往往在事件被其他地方媒体报道出来,或者事态已经到了不得不强行控制的地步才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三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公职人员尤其是官员的言行不当,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地方政府形象受到破坏的原因,从主观方面来讲,地方政府处理问题时只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通常采取粗暴的解决方式;对本地“纳税大户”的保护;“官本位”意识和官员的作风问题等等。从客观方面讲,媒介技术的革新带来了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地方政府形象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多,政府部门不再是信息的唯一来源,同时,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公众的从众性都考验着地方政府良好形象的维护。重塑已经受到破坏的地方政府形象,可以增强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有利于地区稳定和经济发展,帮助提升地区的对外影响力和竞争力。因此,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在阐述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形象重塑的路径时,首先分析了形象重塑的目标和原则,然后结合“3·01昆明暴力恐怖”事件、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等事件,从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政府与公众良好沟通机制的建设,公职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地方政府形象考评机制的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