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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称“丁戊奇荒”的清末大旱灾始于光绪二年间(1876年)的直隶省,后逐渐扩大到整个华北、陕西、陇东、甚至波及川北及长江以北各州府,其中旱情又以山东、直隶、河南、山西、陕西五省为最重。此次灾荒,历时三年之久,直到光绪四年(1878年)才得以缓解,给当时各受灾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灾难,灾情之重被时人称为“自清代以来二百三十余年末见之惨凄,未闻之悲痛”。虽然北方各省普遍受灾,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社会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各灾区的灾情以及灾后的赈济情况又各不相同。本文拟以陕西地区在“丁戊奇荒”期间的灾情为背景,论述谭钟麟从旱灾发生之前到旱灾结束后,在该省实施的备荒、赈济及灾后恢复等一系列荒政措设的优劣得失。全文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丁戊奇荒”期间,陕西地区“饿殍遍野,赤地千里”的严重灾情,并从自然和社会两个角度分析此次旱灾造成巨大灾难的原因。第二部分:主要叙述了在陕西遭受荒灾之前,谭钟麟所实施的兴修水利、推广蚕桑养殖、积粮备荒、整肃社会秩序等振兴陕西的举措。第三部分:主要论及在“丁戊奇荒”期间,谭钟麟在陕西所实施的筹钱、赈运、放赈等一系列赈灾措施。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谭钟麟为恢复遭受旱灾严重破坏的陕西地区,在政治、经济、吏治等方面所做出的种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