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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用地被征用转变为建设用地或其他用地,使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成为失地农民。征地制度的不合理日益凸显出来,单纯的经济补偿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生活多元化的需求,征地造成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致使征地矛盾日益深化,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如何保证在征用土地中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对落实征地政策,完善征地制度,保障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分析了土地对失地农民的重要性,阐述了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内涵的特殊性,比较了农民失地前后生活水平情况,分析了征地补偿的不合理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评价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指标体系。选取资阳地区作为调查的主要对象,采用农户问卷的形式对154户失地农民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分析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现状并探讨其生活水平下降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研究的主要结论为:
(1)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是个综合的概念。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内涵可以理解为与土地相关的一切可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因素的综合,包括基本生活来源、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增值收入来源、医疗来源、子女继承、环境卫生等因素。保证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就要在国家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时,充分考虑农民拥有土地时所拥有的一切权益,并将其纳入补偿范围,给予不同方面的补偿。
(2)征地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所降低。主要表现:消费支出普遍上涨、家庭收入没有切实保障、失业情况大量存在、社会生活没有保障、生活环境普遍下降。究其原因为补偿标准不合理、社会保障措施不力、就业服务不到位、生存环境遭到破坏等。
(3)地方政府往往偏重于单一的货币补偿而忽视了生活水平内涵的多样性,其补偿机制不健全,造成失地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因此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问题,不仅要考虑扩大征地补偿范围,还要考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和生存环境等一切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因素。
(4)要提高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就要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人文关怀”的补偿机制。扩大征地补偿范围,补偿中要考虑农地增值功能,考虑农地发展权问题;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保证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特别是加强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免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加强对失地农民的人文关怀,注重社区文化娱乐建设,更要注重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品质。切实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