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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之一,资源税是煤炭行业的重要税种之一。2014年我国拉开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序幕,从价计征从理论上来讲在增加政府收入、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开采方面都会有积极作用。现距煤炭资源税改革已有四年时间,相关的经济数据均可查,因此本文旨在通过以实际数据为基础,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研究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地方收入、企业税费负担、煤炭开采与洗选行业、煤炭消耗相关行业的影响,以弥补现有研究缺乏实际数据作支撑的研究空白,并根据研究结果为下一步煤炭资源税的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的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征收资源税的理论基础,从量与从价计征的效应对比分析,以及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地方政府收入、企业税费负担、煤炭开采与洗选行业、煤炭相关行业的影响路径分析。在实证部分均以2011-2017年为时间区间,以实际经济数据为数据基础,以统计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进行探讨。首先通过历年煤炭资源税收入、煤炭资源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比重以及各大产煤大省的资源税占地方税收收入来研究改革对地方政府收入的影响,其次通过上市公司税费负担的变化来研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第三通过煤炭价格、煤炭产量、行业收入与利润来研究改革对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的影响。最后通过煤炭消费量、行业产值、行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来研究改革对煤炭消耗相关行业的影响。本文得出如下结论:首先煤炭资源税改革显著增加了地方税收收入,且产煤量越大的省份增收效应越明显。其次,改革对上市企业的税费负担影响并不明显,这也符合改革之初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要求。第三由于税费负担并未明显变化,因此其对煤炭开采与洗选行业的影响并不明显,该行业的价格、产量、收入、利润的变化主要受煤炭行业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最后改革减少了相关行业的煤炭消费量与行业产值,从而相关行业的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也下降,且煤炭消耗量越高的行业下降的幅度越明显。针对煤炭资源税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与适当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两条可行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是统计分析法,这种方法使得结果更加直观与清晰,也避免了用模型进行研究在设定模型时由于选择变量时存在主观性而造成的误差。但是统计分析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其对于数据的完整性要求较高,然而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某些年份的数据由于统计的时滞性未能取得,从而使得结论稍显论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