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热门电视剧《绝望的主妇》在中国有两个经典版本,一个是中央八台邀请专班制作、在电视上播出的配音版,一是由字幕爱好者完成、在网络上供下载的字幕版。前者收视率低下无以为继,后者一路人气高涨,二者的收视差距之大值得深究。 生态翻译学中的“事后追惩”机制专门研究翻译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译者的“适应与选择”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的翻译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鉴于影视文本由视觉、听觉和媒体三大元素组成,其翻译包括文字的转换和情节的剪辑、配音或字幕的制作以及播放媒体和方式的选择。因此,本文拟以生态翻译学为理论指导,从翻译生态环境、适应与选择、“三维转换”标准和“事后追惩”机制出发,分类选取多个译例,对该剧上述两个版本的翻译制作进行比较分析。本文译例均选该剧上述两个版本的第一季。 经分析发现如下问题:在翻译、剧情剪辑方面,配音版存在众多删节、词句的“替换”翻译及雅词的过度使用,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剧情中断,台词变异,观众理解受阻,而字幕版虽然存在人名未译及翻译不一致的情形,但完好地保留了原剧的情节和对白,生态环境完整,较好地实现了原剧内容和风格的转换;在配音、字幕制作方面,配音版的配音风格、频率及背景音乐的处理效果差强人意,字幕版中的字幕虽有分散注意力的限制,但这既是缺点也是其特点,基本上还能接受;在播放途径和方式选择方面,由于网络较之于电视的便捷,字幕版相较于配音版在“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更好地诠释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综上所述,字幕版生态环境更完整,在“三维转换”中更大程度上体现了“最佳适应性选择转换”的原则,成功地实现了文化移情,因而观众更为便捷地实现了对剧情的理解和欣赏,融入剧中而不能自拔;而配音版的生态翻译环境遭到较大破坏,整体适应选择度较低,存在共情缺口,因而受到观众质疑和批评,即遭到“事后追惩”机制更大的“惩罚”。因此,本文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生态翻译理论对影视译制的适应性和解释力,验证了“事后追惩”机制对“三维转换”的约束力,以及“三维转换”原则和“事后追偿”机制可作为外来影视作品译制的理论参考和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