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但安然事件表明资产证券化潜在的风险是巨大的。安然事件不是偶然的,在此之前和之后,许多资产证券化项目都失败了。分析表明,它们的失败归结于某些人乖巧地利用了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制度漏洞来达到他们恶意的目的。由于各个国家的制度不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呈现出许多的差异。因此,透过各国具体制度的表象,从一般意义上深层次探讨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就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管理风险的机制,从风险隔离制度、现金流管理、提前偿付与违约行为等方面研究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问题。席卷全球的资产证券化对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中国来说,意义重大而深远,本研究力求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隔离制度及其风险防范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制度分析框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首次提出风险隔离的制度本质是对证券化资产的产权权利束的系统性隔离。所谓“系统性隔离”,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封闭系统,使封闭资产的产权权利束界定在一个公开、确定而又独立的范围内。利用这个制度分析框架指出,真实销售的确认就是从法律和会计的角度对这种系统性隔离效果的审查。对破产法院法官依照自由裁量权对真实销售认定的方法,以及会计上运用的风险与报酬法、金融合成法和后续涉入法三种确认方法,从权利束系统性隔离的审查方面进行了统一的分析和比较。基于对风险隔离制度本质的新认识,首次提出了风险隔离制度的风险的概念,并指出风险隔离制度的风险是在真实销售过程中对证券化资产的产权权利束隔离不彻底所产生的风险,从而将理论界只是零散分析、没有系统论述过的有关特殊目的载体和真实销售的一些风险,首次从这个统一的制度分析框架进行系统分析,并指出这些风险都只不过是风险隔离制度的制度风险的种种形态而已。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可撤销交易风险、重新定性风险、实体合并风险、混合风险和SPV破产风险及其风险防范方法。并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