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城市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城市周边地区的大量集体农业用地被征收转为非农用地。失地农民既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身份,又被排斥在“城市居民”范围之外,成为“国家、集体、社会”三不管的边缘群体,失地问题越来越突出,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通过对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寻找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有效措施,构建切实可行的权益保障机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依据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借鉴西方产权理论,针对中国实际,阐述了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紧迫性和意义。界定了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相关概念,确立了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必须具备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机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失地农民法律援助机制四大基本框架,提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应以协调运行的相关机理为核心,形成一个随时与外部交换能量的有机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发展运行的现状。从农地征用制度、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和农地征用补偿机制等方面归纳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缺陷。通过较深入的社会调查,对河北省邯郸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进行实证分析,得出调查结论,即邯郸市政府各项政策制度很明确,但基层实际操作效果不显著,政府执行不力,补偿金过低、保障款发放不及时情况严重,失地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意愿无处申诉,凸显邯郸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运行不畅。根本原因在于征地补偿机制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不力和失地农民可诉机制缺失。针对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健全农村土地征收机制;完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就业扶持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重塑政府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