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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林改中的科技下乡概念厘定入手,通过对广义科技下乡的阐述,界定林改中的科技下乡主要涉及的不仅仅是林业技术,而且包括林业法规及政策的普及、林改方案制定及其实施过程、森林资产评估技术以及科技下乡过程中所带来的现代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等。继而笔者从研究科技下乡的主体入手,认为国家是科技下乡的推动者,基层林业站是执行者,非政府组织是辅助者,林农是评判者。各个主体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共同推动科技下乡,国家通过行政推动,主要以行政命令、政治动员、资金扶持参与科技下乡;基层林业站凭借其在地缘和人缘上的优势,践行职能,具体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和法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涉林企业和林业合作社,他们既是科技下乡的服务者,又是科技下乡的提供者,以合作示范的方式参与科技下乡;林农是科技下乡的直接受动者,林农的主动诉求表现为咨询相关林业技术、政策和法规,并积极响应国家科技下乡政策。在具体研究科技下乡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时,笔者认为二者之间既存在契合点,也有张力。一方面,科技下乡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稳定局面的形成,在经济上促进林业增产、林农增收;在政治上促进村级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时促进村民思想文化观念的改变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另一方面,科技下乡过程中存在技术供给与林农需求不一致的矛盾;科技下乡服务网络不健全也影响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而科技下乡与地方性村落文化的缠结,给予我们要构建地方性知识体系下的科技下乡的启示。为此,必须寻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科技下乡的契合与张力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