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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使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中,优化收入分配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国有企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这几个问题中,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则是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建立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两大支点。而国有企业所代表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是政府进行财政干预发挥政府职能的重要平台,因此社会主义经济要健康发展需要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虽然成绩可喜,但是在经历了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也放慢了脚步,归其原因就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还处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转变,需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把国有企业作为发展国家经济的头等大事,加大力度进行创新,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并投入精力去实践的重要课题。在新的经济转型时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主导因素,科技竞争力特别是原创性成果的竞争力逐渐成为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主要因素之一。一个国家能否在新世纪知识经济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在于知识创造和应用的效率。在国家知识创新系统中,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组成部分,其创新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创新也是最难以控制的过程,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对它的存在至关重要。特别是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出入创新水平低下的状况,值得深思。虽然我们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经历了这么久的讨论和研究,但仍是国有经济转型时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和关键,因此探讨我国国有企业的创新激励机制就有了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国有企业的经济地位和创新水平低下的基本事实,由此切入讨论提高国有企业创新水平的重要性和深远性意义,并介绍了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分析方法,并提出了本文研究存在的创新点和不足的地方;紧接着研究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的相关理论知识,并概括总结了国内外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的现状、问题、对策以及相关的激励机制所做的研究成果和结论。其次,我们运用经典委托代理模型来分析国有企业的创新激励机制,在做出相关假定下,研究国有企业委托人n个目标利益不同的政府官员在对代理人进行两类约束时如何达到自己的期望收入最大化,此时我们假定代理人是理性人,在面临约束时必定会实现自己的期望报酬最大化。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期望收入最大化时,求出代理人进行创新的帕累托最优条件。此后,我们对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出现的特殊性进行了模型的修正,并提出了新的综合性结论。接着本文又运用国有上市公司的研发数据来检验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对国有企业的创新行为有影响,并得出国有企业创新与国有企业经营者持股有正相关的关系。以此部分地验证了我们模型的结论。最后,针对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两点因素即委托代理问题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不足,我们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大致构架为:在“国有企业创新活跃程度不如非国有企业”的典型事实和国有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经验数据的基础上,试图通过从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角度来分析国有企业的创新激励机制,尝试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经典研究框架进行研究,对“经济改革时期国有企业的创新低下”这个老问题进行全面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出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者对国有企业创新有重要影响,并通过相关实证检验来检验相关结论,最后提出若干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