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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荒漠草原分布范围广、面积大、在本区乃至我国的畜牧业生产、人民生活及生态安全中占有非常独特的地位。因此其生态环境状况倍受关注。本文在全面进行内蒙古荒漠草原植被与环境因子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荒漠草原生态环境系统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在专家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选择了气象、植被、土壤、人畜4个因子20个指标,构成荒漠草原生态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采用数学统计法中的因子分析法(用SAS软件)来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以准确的定量分析数据,详实揭示环境质量现状及近20年的变化状况。通过内蒙古荒漠草原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公式得出的综合指数,将内蒙古荒漠草原划分出优良、较好、一般、差四个生态环境级别。结果表明:Ⅰ级区域主要分布于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的中部和北部、达拉特旗的东部和准格尔旗的北部,杭锦旗的西北部和东南部有零星分布,总面积为3051km2。Ⅱ级区域主要分布于乌拉特中旗的中部和西南部、杭锦旗的西部和东部、达茂旗南部、乌拉特后旗的南部以及达拉特旗的西部和中部,总面积为6913km2。Ⅲ级区域主要分布于四子王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以及乌拉特中旗的中部和杭锦旗中部,达拉特旗中部有少量分布,总面积为38175km2。Ⅳ级区域主要分布于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达茂旗东部、乌拉特前旗中部、乌拉特中旗南部、乌拉特后旗东部、达拉特旗的中部和杭锦旗南部,总面积为38170km2。整体来看,内蒙古荒漠草原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生态环境恶劣。本评价值基本符合内蒙古荒漠草原生态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通过20世纪80年代和本世纪初的内蒙古荒漠草原环境动态对比,发现近20年内蒙古荒漠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Ⅰ级区域的面积本世纪初比80年代大约减少4534km2,减少幅度为28.3%。Ⅱ级区域的面积20世纪80年代为8665km2,本世纪初为11440km2,大约增加了约2700km2。Ⅲ级区域的面积本世纪初比80年代大约增加了约8200km2,面积增加幅度为56%。生态环境最差的Ⅳ级区域的面积20世纪80年代为48897km2,本世纪初为45691km2,大约减少3200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