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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是国家实施跨区域水资源联调的重大工程,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整个南水北调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自湖北省丹江口水库引水。秦岭以南的陕南地区大部分处于丹江口水库上游的丹江、汉江流域,其总面积占丹江口水库控制面积的65.6%,年均入库水量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70%。陕西水源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饮用水源区,需要提高当地的污水排放标准,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加大生态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的投资,来满足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水质的要求,这无疑在客观上加剧了陕西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群众生存权、发展权的矛盾。根据“公平”、“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和我国有关生态补偿的政策与法律条文规定,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水源区进行合理的补偿。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是调节生态保护者、受益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区域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本文以南水北调中线陕西水源区为研究对象,对研究区可持续发展协调能力进行评价,以陕西水源区的生态补偿量计算为核心,开展了受水区与水源区之间的补偿量分担比例、建立南水北调中线陕西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多元化水源区补偿途径探讨等方面的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如下:(1)建立陕西水源区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树状体系。以陕西水源区多年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基础,运用协调度模型,评价陕西水源区可持续协调发展能力。结果表明:在陕西水源区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生态子系统处于弱协调状态,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均处于弱失调状态,在对水源区进行补偿时,应在水源区生态建设投资、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侧重考虑。(2)提出从水源区保护和涵养水源所付出的成本、受水区经济可承受能力、水源区的水资源价值及环境容量排污权的损失价值4种途径计算水源区生态补偿量的研究思路。(3)水源区保护和涵养水源所付出的成本补偿包括点源治理补偿、非点源控制管理补偿、损失的发展机会成本补偿。运用平均浓度法,采用有限水文、水质资料估算水源区非点源污染负荷占总负荷比重的70%以上,非点源为水源区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关于非点源控制管理补偿的研究目前国内仍比较薄弱,本文把水源区非点源控制管理补偿作为一个重点进行分析。①运用输出系数法分析得出:水土流失、农业化肥污染、农业人口生活污染、未利用土地为水源区主要非点源污染类型;②运用成本核算法计算水源区主要非点源污染类型控制管理费用2006-2015年为54.63×108元/a,2016-2020年为45.92×108元/a;③运用影子价格法计算陕西水源区非点源污染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量为140×108元/a;④基于自愿协商手段模型的非点源控制管理补偿量介于非点源控制管理费用与非点源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量之间。推荐水源区非点源污染控制管理最低补偿量2006-2015年为54.63×108元/a,2016-2020年为45.92×108元/a。(4)构建了水源区保护和涵养水源所付出的成本、受水区经济可承受能力、水源区的水资源价值和环境容量使用权的损失价值多途径水源区生态补偿量计算模型,通过4种模型计算结果分析比较,认为基于水源区保护和涵养水源成本的补偿量较为合理,推荐陕西水源区生态补偿量2006-2015年为104.09×108元/a,2016-2020年为95.38×108元/a。(5)构建了单指标法、综合指标法和离差平方法3种水源区生态补偿量分担模型,通过对南水北调中线陕西水源区生态补偿量的分担结果分析,认为离差平方法分担结果较为全面、客观。推荐生态补偿量在受水区与水源区之间的分担比例为0.80:0.20。(6)南水北调中线陕西生态补偿区的范围是陕西省宝鸡、汉中、安康、商洛、西安5个地(市)的31个县(市、区)封闭区间;补偿主体为国家、京、津、冀、豫、鄂、陕西水源区;陕西水源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是生态补偿的客体;建立国家、省级及地方的多层次的补偿途径;探讨了以国家补偿为主要补偿形式的补偿基金筹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