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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对于进一步加深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维护城市环境、人们生活秩序、推动依法行政以及建设法治政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程序合法在行政执法实务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能够起到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有效地约束的作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得以实现,并且保证行政行为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真正实现实体的公正。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加以规范。由于城管执法的发展,也让很多程序问题凸显出来,例如一般程序规定不明确、简易程序规定不合理、听证程序制度不健全、协商履行制度不科学、数字化执法程度较低等。只有使用正确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不光体现在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上,更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执法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程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执法者权力的约束和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也已出现愈加规范的势头。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司法实践中,法定程序仍需要一定的改善,侵犯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违法行使职权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本文基于当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对当前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展开了剖析,对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及执法人员如何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对策与建议,从明确一般程序、健全简易程序入手,进一步完善听证程序,增加协商解决前置程序,创立智慧的数字执法程序,努力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全纳入法治轨道。这对实现依法行政,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实现,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笔者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作为此次研究的论题。希望在理论上提出的一些建议,能够促进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实践上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