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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教育界对教育公平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从多方面对之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然而,当我们追问造成教育公平问题的原因时,又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原因最终可以归结为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学校管理者的理念、方法等方面的公平问题,亦即教育管理的公平问题。对教育管理的公平问题,相较而言,我们却缺乏必要的关注,所做的研究也极为有限。有鉴于此,本研究试图对教育管理公平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从理论上构建一种研究教育管理公平问题的初步体系,阐述一种教育管理的公平理念;从实践上对当前我国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进行反思,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平理论概述”主要回答:“公平是什么?”,“怎样才是公平的?”以及“公平具有哪些基本特征”这几个问题。文中认为,公平是对社会合作体系中人们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度量,“完全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体中的基本利益,按贡献不平等(比例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体中的非基本利益,同时获利多者应该相应地给获利少者一定的补偿”,这样的分配原则才是公平的。至于,公平的特性问题,主要论述了公平具有层次性和历史相对性。 第二部分,是“关于教育管理公平的理论探索”。这一部分在对教育管理公平和教育公平进行初步界定的基础上,借助“契约理论”来分析教育管理权限划分的公平问题;借助“博弈理论”来分析形成公平的教育规范的问题;借助“激励理论”来阐明“需要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但是需要的满足不一定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关键在于这种满足是否公平”等这样一些教育管理公平的一些理论问题;最后,还对教育管理公平与教育公平之间的关系给予了一定的说明: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三部分,是“关于当前我国教育管理公平的实践反思”。主要分析了当 /迄囱门 硕士学位论文 Y式还yM山S”l”ER’S TlfeSIS前我国教育管理权责划分中的公平问题、当前我国教育规范中的公平问题以及当前我国教育管理激励机制中的公平间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提出可以通过订立“契约”的方式来达到教育管理权责的公平划分;指出教育规范的制订者应该掌握一种博奕分折的思维方法,应该意识到教育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许多教育规范总是出现在复杂的协商和谈判之后,是经过不同利益集团(主要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反复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是一种“博奕”的结果;指出在我们的教育管理激励机制中特别是在对教师的激励中还存在很多不公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的一点是在我们的教育管理激励机制中要秉持公平原则,既要做到客观公平,又要做到主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