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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三季度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集中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作为经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这些问题和现象给群众健康和行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实上,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现在才有,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是“中国特色”,世界各国都面临这个难题。我国政府一向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均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出台,是系统梳理我国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所进行的制度建设,探讨如何通过高效的信息发布工作降低食品安全问题为社会带来的危害的良好契机。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所进行的制度建设,分析国家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过程中,信息发布工作的有益经验和不足,进而在政治学、公共关系学和传播学框架下,研究政府机构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信息发布工作的总体的思路。本文最后一章为食品安全事件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了七条工作建议,包括理顺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全程风险评估、重视议程设置、维护媒体关系、做好舆情研判、组织和培训专家团队以及塑造机构形象。尽管经典公共关系理论和传播学理论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方法论工具,可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有许多现实的问题无法从经典理论中得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本文结合实际,在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议程设置设置能力建设、与专家和组织高效合作三个方面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建议,同时提供了一整套包括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常规事物的处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