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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冲突近年来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焦点。我国由于特殊的制度背景产生了股权分置,而随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帷幕的拉开,原来控股股东屡屡采用违规担保、占用上市公司资产、配股融资等手段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开始逐渐转变为新兴的掏空方式。
本文通过对“四川金顶”以及“万通先锋”两家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展开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控股股东掏空新行为进行分析研究。本研究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为研究背景和动机分析;第二章对中外文献进行回顾;第三章介绍了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制度的背景和理论;第四章通过对四川金顶案例的分析,研究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可流通股达到获得超额收益的目的,从而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第五章对万通先锋案例的分析,研究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控股股东通过定向增发的时机选择以及采用停牌等手段压低增发价格从而获得超额收益;第六章提出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应研究建议以及本文的尚需改进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