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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经常发生的危害人身权利的案件,一般情况下易于判断定性。但伤害一旦出现死亡的结果,对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认识的困难性,往往会导致该伤害行为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三种情形之间混淆不清。现实的复杂性导致理论上的区分在审判实务中难以掌握和实现。而该类案件具有普遍性,因此有必要对于该类案件的分析方法和判断原则予以分析讨论。本文就针对吴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浅析,通过个体研究,整体比较的方法,从犯罪构成要件等角度出发,充分结合案情,认真研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三种情形的相同和差异,从理论差异和案情细节着手,从而归纳该类案件的处理方法和完善意见。 本文除了引言、结语,全文分五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伤害出现死亡结果这一类案件的现实普遍性和研究意义。 第一部分,案由。即吴某故意伤害案。 第二部分,案情。该案是尚在审理中的刑事案件,该部分就对该案的案情作简单介绍。 第三部分,案件焦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认定。 第四部分,争议观点与分歧意见。本案围绕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意外事件发生了定性分歧。 第五部分,法理分析。该部分包括三方面:第一,对三种情形的分别讨论。即分别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认定,从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案情出发,浅析各种情形在认定时存在的合理方面和疑点,并重点讨论分析不合理的疑点。如认定故意伤害时,对行为人行为是否属于一般斗殴的怀疑,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的怀疑来否定其故意犯罪;认定过失致人死亡时,对行为人是否具有罪过的怀疑,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和条件的怀疑来否定其过失犯罪等。第二,对三种情形的比较区别。即结合案情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差异进行重点比较分析,通过理论上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案件具体细节的讨论,经典案例的借鉴等方法来比较三者异同。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异同,过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异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意外事件的异同,即重点对罪过形式、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等关键点结合案情进行比较分析。第三,个人观点,即笔者对于该案案情的看法以及定罪量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