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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的出现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政党一经成立,即代表着自己所联系的群体利益,从事政治活动。政治活动主要是围绕国家政权展开的,在阶级社会里,政党一般是以夺取政权为目的而存在。因此,政党是制定、参与公共决策的重要主体。所谓公共决策即指公共组织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做出的决定,公共决策一般包括议程设立、制定、实施、评估等过程,政党在公共决策的各个环节输入自身利益诉求,从而影响公共决策。西方各政党一般通过选举形式进行竞选,轮流执政,获得影响公共决策的权力。与西方不同,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主要通过以政协为载体的政治协商形式参政议政,参与公共决策。中国的政治协商与西方协商民主既存在相同点,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相同点是都强调公民以协商主体身份进行平等对话,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不同点在于西方的协商民主是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生成的产物,理论界希望协商民主能对选举民主进行补充,中国的政治协商则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能够较好地吸收公民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从而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民主党派可以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发挥作用,主要作用分别为:促进公共决策科学化,实现民主监督、维护社会稳定、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民主党派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即在安徽省建立组织,开展活动。新时期,在中国的政党制度及宪法保障下,安徽省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公共决策,初步形成了参与公共决策的工作机制,安徽省也根据国家相关制度、政策规定,为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创造了条件,民主党派在参与公共决策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客观地看待民主党派取得的这些成绩,有助于准确认识民主党派作用,我们既不能夸大民主党派的作用,也不能无视民主党派的价值。同时,民主党派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如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缺乏具体制度保障、缺少适宜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文化环境、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结合省内外一些成功经验做法,提出了健全制度,培育文化环境,及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建议。本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其余四个部分分别从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理论、实践、遇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