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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社会矛盾加深,政治危机、民族危机双重爆发,王朝更替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船山生于此政权变更、战火频仍的时期,身为明朝遗老,曾数次投身朝廷,以求匡扶社稷、挽救民族危亡。在多次致仕途未果之后,毅然决然投身到更为宽广的学术文化领域,自成一家,于易学、史学、哲学等领域写出了众多独具只眼的作品。船山在学术上于易学研究最深,一生服膺易理,前后研《易》达四十年,一直将大易精神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众多易学作品中,《周易内传发例》是船山最后一部易学作品,作为《周易内传》的附卷存在。虽是附卷,但《发例》的写作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有自己的特点。从内容上,《发例》写作沿着易学史观、象数与占筮两条线索行进;形式上,则采用了“总—分—总”的表达方式和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对比分析与举例分析、以史实说理等众多诠释原则。于易学史,从整体看,船山坚持“占——学——占”的易学史观。既对易学发展史的几个代表性的时期,如先秦、汉易、魏晋、宋易等时期的易学研究特点于总体上均有说明,又重点批评了京房卦气卦变、五行纳甲之说,邵雍的先天之说,以及朱熹“《易》本卜筮之书”等主要易学家的观点。于象数与占筮,船山从“四圣同揆”和对《周易》“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基本认识出发,阐明了其象数和占筮观。船山并不反对象数和占筮,他认为此二者是《周易》不可或缺的部分,要正确看待此二者对《周易》义理开显的作用。在《发例》中,船山于象数上重申了八卦则《河图》而作、彖爻一致的解易原则,并提出了自己的卦变说;于占筮上,他对占筮的性质做了界定,并反对了朱熹的之卦判断方法,提出了“动爻”、“象占”等释占原则。《发例》是船山对其易学思想进行高度凝练的结晶,是凝聚其一生治易心血的总结成果。它为我们迅速把握船山易学思想的核心提供了一条捷径,也为我们理解易学史提供了一条捷径,在一定意义上,它可以看作是船山易学的一部“费尔巴哈的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