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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休息权诞生之起,如何在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做出平衡,一直是一项重要课题。无论是作为道德权利,还是法律权利,休息权保护都至关重要。墨子曾言,民有三患,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劳不得息。由此可见,休息权对于劳动者的重要性。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方面,劳动力资源被过度使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处于过劳的状态之中;另一方面,劳动法律不断完善、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正在苏醒,更多的劳动者对于一些显性的侵权行为,能够使用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有一些用人单位转而采用更为隐蔽的侵权行为,来实现他们的利益。这些隐性侵权行为由于具有隐蔽性和非直接性,因此很难被劳动者察觉,反而成为比显性侵权更为严重的侵权方式。因此,如何对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进行判别,进而提出规制的建议,成为本文的写作重点。为求更好的表达主题,本文的结构和内容作了如下安排:第一部分,对用人单位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进行一般概述。这一部分从用人单位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行为的一般特征入手,论述了隐性侵权行为的普遍性、隐蔽性、违背立法精神及利益驱动性的特点。之后从主体、主观、客观、客体四个方面对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要件进行分析,并着重分析了隐性侵权行为的客体——劳动者休息权,分别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属性、内涵、内容及性质进行界定,形成休息权的理论框架,力图为全文奠定研究基础,建立学理知识储备。第二部分,着重对实践中用人单位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主要类型,进行法律分析,包括以其他名目代替加班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以待命时间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以其他名目代替加班工资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以包干工资形式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以及劳动定额过高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通过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分析,揭开它们合法外衣下的侵权本质,对下文反思隐性侵权行为的成因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角度,对劳动基准法中休息权相关规范存在的问题,工会角色的缺位及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深入分析造成前述侵权行为的原因。第四部分,开展对于用人单位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规制设计,首先针对劳动基准法中现有休息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再对工会维权机制的健全,提出可行性的完善方案,通过增进社会中间层力量,来监督用人单位的隐性侵权行为;最后提出立法思维由倾斜保护向平衡利益的转向思考,以形成对用人单位隐性侵犯劳动者休息权行为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