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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日益革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凸显,随之而来的经济发展所暴露出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产品质量与安全等社会经济问题,使得企业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强调社会责任的履行。而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的行业特性,农产品安全与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紧密相连,诸如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台湾塑化剂、黄浦江死猪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人们更加重视有关农业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才在我国学术界受到更多的重视,和国外相比,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和接受方面仍然处在起步阶段。一般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之后出现的,但是它的出现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企业面临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位和划分,利益相关者理论明确了企业需要对哪一部分人或群体承担社会责任,并且它为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提供了评价依据和标准。作为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佼佼者和领先者,农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并非完全无利可图的,它将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这种成功的经验也会对其它农业企业起到正面的表率和积极的示范作用。因此,迫切需要用客观、公正的评价方法来确立一套适合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指导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活动、进行利益相关者管理;并为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实质性推动中国农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总而言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指导,践行农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势在必行。本文运用利益相关者的有关理论对农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开篇解读国内外学者有关文献,论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两个重要理论,并相应指出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之后分析了福建农业上市公司现状、特征和社会责任实践及信息披露情况,然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对农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和指标构建,最后对如何完善和促进农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主要从构建外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角度分析了如何履行好对消费者、环境和员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