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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而不当的制度则会阻碍生态文明建设。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逐步建立起政府生态行政管理体制。但是,政府管理还没有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有效地监督和遏制,使得不少地方政府仍然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以损害生态作为代价获得经济增长,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多。面对这种严峻形势,我国必须从制度方面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命题。本文试就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概述、我国的制度现状及其完善的对策做一个粗浅的分析和研究设想。首先在导论部分论述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本文的创新点。本论文是通过三部分来阐述的。第一部分介绍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概述问题,包括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涵、构成体系、制度特点以及建设的意义,另外,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即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和制度思想以及西方生态社会主义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状问题,既肯定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成就,同时也看到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不足,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部分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对策,即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生态文明的立法制度,加强生态文明的司法制度和生态文明的执法制度;构建生态化的市场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产权制度和生态税费制度;确立可持续的政府体制与政策,建立三位一体的综合决策制度,加强对生态产业的优惠制度,以及对特定产品需求和出口的控制制度;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