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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表明,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有序发展,防范与化解市场风险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伴随着制度层面的松绑,股权质押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融资工具。一方面,股权质押对于股东财务困境的缓解、融资需求的满足具有增量意义;但另一方面,因股价暴跌带来的股权质押危机事件已逐渐成为资本市场局部风险点之一,同时增加了大股东控制权转移的个体风险。因此,防御股价暴跌事件发生,纾解股权质押带来的市场风险,以及减少质押股东自身控制权转移的风险,是优化中国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信息观下,上市公司股价与信息披露密切相关,亦有部分研究围绕大股东股权质押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展开探讨,包括披露质量、披露时机、披露类型以及披露违规等方面。年报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之一,及时披露的年报提高了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反映了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及时披露信息可以使利益相关者有效地做出经济决策,延迟披露年报还会产生经济决策的不确定性,导致股票交易的延迟,进而对市场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发现尚未有研究考察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这给本文提供了研究契机。那么,大股东在股权质押后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及时性会产生何种影响呢?进一步地,二者在掏空水平以及大股东持股水平差异化情境下的异质性结果以及经济后果又是什么?这是本文期望回答的问题。2019年,上交所发布了《第四十六号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提出了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财务顾问等内外部治理角色对股权质押的核查作用。那么,大股东股权质押在不同董事会治理、独立董事治理以及高管治理等内部角色治理下对上市公司年报及时性是否会产生差异化影响?审计师、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等外部治理角色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的关系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构建了“大股东股权质押—治理环境一年报及时性”的研究框架,利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9-2017年数据,分析了大股东股权质押、治理环境与年报及时性三者的关系。主要的研究内容为:(1)基于代理理论、不完全合约理论、信贷配给理论、有效市场理论、有限关注理论、信号理论等,从理论层面分析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并实证检验了二者的相关性;进一步地,基于掏空水平和大股东持股水平的差异化情境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考察,同时研究了了二者产生的经济后果;(2)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短视理论以及利益收敛假说,分析了不同内部治理水平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关系产生的影响,并分组检验了差异化董事会治理水平、独立董事治理水平以及高管治理水平下,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深口袋理论、迎合理论以及股权制衡理论,分析了差异化外部治理水平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并分组检验了不同审计治理水平、机构投资者治理水平以及中小股东治理水平下,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的相关性。本文的研究分为三个部分:(1)本文的第1-3章进行了核心概念界定、文献综述、理论框架搭建等工作,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相关理论支持;(2)第4-6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分别探讨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内部治理角色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关系产生的影响,外部治理角色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关系产生的影响;(3)第7章为本文的研究结论与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为:(1)在不引入内外部治理角色的研究中,相较于不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年报及时性更差。伴随着股权质押规模以及频次的增加,年报披露的及时性随之下降。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的负面影响仅存在于第二类代理冲突严重以及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中。同时,大股东股权质押导致的年报时滞问题将会损害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表现,导致个股收益率下降,此外,年报延迟降低了大股东在股权质押后防御股价崩盘风险的效果;(2)将内部治理角色纳入研究框架,发现相较于董事会治理水平高、独立董事治理水平高、以及高管治理水平高的上市公司而言,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的负向关系仅存在于董事会治理水平低、独立董事治理水平低、以及高管治理水平低的上市公司中;(3)最后将外部治理角色纳入研究框架,发现高质量审计治理、存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以及积极的中小股东均有效抑制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年报及时性产生的负面作用。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1)讨论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年报及时性产生的影响,对股权质押与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边界进行了拓展;(2)以股权质押作为事件冲击,探讨了大股东这一行为主体对于上市公司年报产生的影响,丰富了影响年报披露的主体角色;(3)构建了“大股东股权质押—治理环境—年报及时性”的研究框架,探讨了内外部治理角色对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关系产生的影响,为治理环境作用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相关研究提供重要增量贡献。本文的现实贡献在于:(1)有助于监管层识别股权质押风险特征,通过验证股权质押与年报及时性的负向关系,本文为政府防御股权质押风险而进行的监管提供了指向性证据;(2)为政府部门培育高质量的治理角色提供了增量证据,为政府配置优质资源,以及进行政策倾斜以扶持相关治理角色提供了理论依据;(3)为上市公司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相应证据,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年报时滞的增强对冲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后市值管理的效果,这一结论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年报披露的及时性;(4)为公众投资者提供了软性投资参考信息,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