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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护理干预在置管溶栓治疗急性下肢动脉缺血中的作用。方法:随机选取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1至2013年收治的66例下肢急性缺血病例(发病在3天内),征得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分别归入取栓组和溶栓组。分别采取股动脉切开取栓(32例)及置管溶栓(34例)治疗,取栓组术后给予抗凝治疗、溶栓组除抗凝治疗外还需给予不同剂量的溶栓药物治疗及相关护理干预包括有创血压监测的建立与维护、穿刺点、导管及微量注射泵的护理、溶栓过程的监测及护理、患肢的观察与护理及溶栓患者特殊的心理护理等。收集患者术后的症状缓解率、保肢率、死亡率、再灌注损伤发生率(包括肾功能不全发生率、心功能衰竭发生率、肌筋膜室综合征发生率)、出血率及肢体功能障碍率,进行统计学分析,比较二组的疗效及并发症发生率。观察护理干预在保证溶栓治疗安全有效进行方面的重要作用。结果:取栓组与溶栓组的症状缓解率、保肢率、死亡率、出血率、患肢功能障碍率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其中,取栓组和溶栓组症状缓解率分别为93.75%和94.11%,溶栓组优于取栓组。取栓组和溶栓组保肢率分别为96.88%和100%,溶栓组优于取栓组。取栓组和溶栓组死亡率分别为3.13%和0,溶栓组优于取栓组。取栓组和溶栓组出血率分别为0%和8.82%,取栓组优于溶栓组。取栓组和溶栓组肢体功能障碍率分别为0%和5.88%,取栓组优于溶栓组。取栓组和溶栓组再灌注损伤发生率分别为37.5%和2.94%,溶栓组再灌注损伤的发生情况显著低于取栓组(P<0.05)。其中,取栓组和溶栓组肾功能不全的发生率分别为21.88%和2.94%,溶栓组优于取栓组,二组间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取栓组和溶栓组心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分别为9.38%和0%,溶栓组优于取栓组,但二组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取栓组和溶栓组肌筋膜室综合征的发生率分别为6.25%和0%,溶栓组优于取栓组,但二组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溶栓治疗对缺血的治疗效果与取栓治疗基本相同,对患者的缺血再灌注损伤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方面较取栓治疗明显减轻。护理干预包括有创血压监测的建立与维护、穿刺点、导管及微量注射泵的护理、溶栓过程的监测及护理、患肢的观察与护理及溶栓患者特殊的心理护理等在保证溶栓治疗效果、减少溶栓治疗中的出血并发症及再灌注损伤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