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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关系到农民权益、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当前农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和经营方式正发生重大变化,泰安市以激活经营权为目标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确权为基础稳定农户承包权,以承包经营权入股为途径促进经营权适度集中,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平台凝聚生产要素,以此激活土地经营权,探索出一条“合作经营”的有效路径,使农村发展进入“由分到合”的新阶段。本文立足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农业发展新形势和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促进泰安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论文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和研究成果:本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探索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泰安市政府、社会、村庄和农民的共识。从政府层面来看,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泰安市基层治理的条件和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薄弱和滞后,限制了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治理能力,“基层治理难运行,公共政策难执行,公共服务难落地”成为泰安市基层政府面临的主要困境。从村庄的角度来看,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制约,泰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长期处于滞后状态,村集体经济空壳化和村庄债务扩大化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导致许多村庄的治理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村庄出现了“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村委缺少凝聚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局面,使得村庄的公共事务和管理难以有效开展。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发展和壮大集体产权经济符合农民的意愿和利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造成农民的生产规模偏小,经营效率偏低,从而导致农民增收困难,而集体产权的整合则有利于促进农民的增收,因此符合农民的意愿。从社会的层面来看,现代要素下乡和新型合作组织的培育是社会发展的诉求。此外,目前日益丰富的社会化服务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承接载体,以此来为农业和农民发展提供系统化的服务,这也需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本文分别从产权、产业、社会和人才四个方面总结出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产权改革、现代产业、社会化服务、乡土能人四个条件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在经营权回归集体形成规模经营的条件下,依靠原有基础或引进新兴产业,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紧密联系市场,这一过程需要来自政府、社会、个人等各方面的扶持与推动,包括法律制度、资金、技术以及个人的智慧、能力、社会资本等等。而且,此四者作为现代集体经济确立的四大支柱,为泰安从困境中突破、重建、崛起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与保障作用。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类型的整理归纳,主要有农民合作型、资本融合型、政府引导性和能人带动型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优势在于一是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为集体收入找到源头活水。二是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三是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根本上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四在明确村级组织架构下提高了乡村治理绩效。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机制研究。得出泰安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运用公平与利益因素,将保底收入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目标利润与超额利润相结合,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成功构建起一座相互激励的机制,为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提供了内源性动力。这些机制就如何破解传统集体经济的“惰性”、实现对集体经济成员的有效激励具有启示意义。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了农民集体合作形式。二是推进了农村市场化改革。三是破解了农民集体共赢难题。四是协调了公平效率对立问题。五是化解了家庭承包与规模经营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