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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汉初官吏经济犯罪的情况为研究对象,运用传世历史文献和出土简牍资料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对汉初官吏经济犯罪的类型、惩罚措施,引起官吏经济犯罪的原因以及汉初统治者为预防官吏经济犯罪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论述,目的是通过对汉初官吏经济犯罪情况的分析,使得我们对汉初社会整体官吏经济犯罪情况有一个较为清楚、系统的认识。经济犯罪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它存在于经济运行过程中。汉初由于统治者励精图治,吏治相对比较清廉,政治也比较清明。但是,由于当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风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使统治者非常重视吏治建设,汉初仍然存在大量的官吏经济犯罪,严重困扰着汉初政权。汉初官吏经济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惩治犯罪的律目科条也很是繁杂,官吏犯赃罪要按盗律来惩处,其中体现的总的原则就是对官吏经济犯罪从严从重处罚。针对大量的官吏经济犯罪,汉初统治者从立法、司法、思想道德、社会、政策等方面加强预防,以求减少官吏经济犯罪,保证政治清明。这些预防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对汉初官吏经济犯罪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可以窥见汉初虽然政治比较清明,但是官吏经济犯罪的现象还是很多的,汉初统治者针对严重的官吏经济犯罪现象,制定了严格的官吏法,严惩官吏经济犯罪。从出土的简牍资料和保存下来的传世文献来看,汉初统治者为了遏制官吏经济犯罪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廉政社会风气,对官吏经济犯罪状况的缓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皇权政治及其他诸多原因的存在,使得很多立法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有法不依。加上执法官员舞弊行为的存在,造成执法不严。再有,皇权至上,人治大于法治,造成违法不究,一些违法官吏由于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袒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等等。这些都使得汉初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大量的官吏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