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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普惠金融大潮及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小额信贷行业应运而生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由孟加拉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发起成立的格莱珉银行在世界得到了广泛推崇,其服务低收入人群的小额贷款模式迅速传遍了世界各地。我国于2005年开始下达小额信贷试点通知,并于2008年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9年、2010年,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一系列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此契机下,四川省资阳市内也成立了数家小额贷款公司,针对于小额信贷的金融监管工作也由此拉开序幕。目前,国内外关于小额信贷的研究已初具规模。相较之下,外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大量实证研究证明了小额信贷在缓解低收入人群贫困程度和国内收入不平等方面的正面作用,同时说明了小额信贷存在着组合信贷和最优年限等成本效应特点。我国学者在小额信贷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营运模式、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等方面,指出了我国当前在小额信贷专门法律虚位的情况下所存在的小额信贷监管体系不完善、风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在小额信贷监管领域的文献资料,从小额信贷和金融监管的有关理论出发,构建了自己的框架,并对资阳市小额信贷行业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问卷调查和人物访谈,作者发现资阳市小额信贷行业规模扩张迅速,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等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与加强监管方面有待提升。从监管工作来说,资阳市既有密切关注、敢于创新的优点,也有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支持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结合理论与实际,作者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呼吁立法、构建监管规划、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档案和风险准备机制等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