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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内各个领域也都在努力向世界统一标准看齐,而中国政府也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书处递交了加入GPA《政府采购协定》的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2008年2月中方在日内瓦与GPA成员方进行了首轮会谈,讨论了出价清单和中国要享受的待遇,这是中国就GPA与外方的一次初步接触。政府采购领域因此也成为目前国内学术争论的焦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这标志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正在向法制化、规范化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道路迈进。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争议,以及立法时对我国具体国情的考虑,其中还有许多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符需要修正和完善的地方。纵观当今各国的政府采购的情况,美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最为完善,无论在政策的制定、机构的设置,还是相关法律框架的构建、监督监管体系的组成,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因此,研究美国政府采购体制,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写作目的就在于通过对中美两国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和操作模式的对比,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尝试寻求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建议。本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采购概述”,本部分主要介绍政府采购的概念、特征,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的区别,中美两国政府采购的历史沿革和立法体系;第二部分是“中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主要是从中美两国政府采购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模式两个层面进行比较,并通过比较指出两国的区别。第三部分“中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狭窄,采购方式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第四部分是“美国政府采购法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启示”,本部分将在前三个部分的基础上,从扩大《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方式等方面分析美国政府采购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