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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级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关系着司法的公正性、效率性、终局性等价值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法庭裁判权威不足,导致某些疑难案件经过当事人不断的上诉、申诉后,反复多次的发回重审、再审,最终造成“几审不断、终审难终”的尴尬局面,使刑事审级制度有如虚置。因此树立法庭裁判权威,强化刑事审级制度的功能,意义重大。本文除了引言外正文分为四个部分,总计二万六千余字。第一部分:刑事审级制度概述。本部分首先阐述了不同学者对审级制度的不同理解,然后概括出了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对刑事审级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其功能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外国刑事审级制度考察。本部分首先对以德、法、英、美为代表的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审级制度的一般样态进行了比较考察,得出外国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特点,即对轻罪案件的案件事实反复认定而对重罪案件的案件事实一审终审。并对反复认定案件事实的刑事审级制度与一次认定案件事实的刑事审级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最终得出“一刀两断”式审判的形成条件。第三部分:我国现行刑事审级制度研究。本部分首先对我国两审终审制的生成与内容以及建构依据进行了简要阐述,重点通过分析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现状指出了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症结所在,即法庭裁判权威不足,从而导致某些案件不断的重审、再审,使刑事审级制度如同虚设。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思考。本部分首先对许多学者主张的三审终审制改革方案进行了评析,认为三审终审制并不是目前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出路。并针对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症结制定了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即立足于现有的两审终审制,借助社会公众的力量,建立“影子陪审团”来逐步树立法庭裁判的权威并实现对特定案件的案件事实的一审终审。并将这一制度逐步扩展到更多的案件,为最终可能进行的三审终审制改革奠定基础。并根据改革思路,制定了刑事审级制度改革的初期、中期以及远期规划和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