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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创造更大的价值受到各国的共同关注。证券化是对知识产权进行运用的最新途径,美国等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作为未来发展的重大证券化资产项目。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知识产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缺乏足够信誉但拥有先进科技或技术的企业或公司,知识产权证券化便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其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并让企业的无形资产得以发挥。通过将品质良好的知识产权经过包装后发行证券,在市场上筹资,不仅让企业获得筹措资金的管道,同时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提前将未来价值变现,迅速取得所需资金,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有较快发展,但是知识产权的商品化进程相当缓慢,而知识产权证券化是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金融资本市场活跃的社会发展趋势而产生的一项新的金融支持手段,为我国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全文除导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关系,开篇首先简单介绍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概念、特点和本质。其次对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并得出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适格基础资产以知识产权的债权为宜的结论。第二部着重论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隔离机制问题,对真实销售的认定标准,特殊目的机构采取的形式以及特殊目的机构如何进行破产风险隔离进行了研究。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外典型案例的整理,对已发生的成功或失败的案例进行分析,为我国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探求我国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积极因素与困境,并提出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建议,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政府主导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模式。本文将证券化运用于知识产权转化市场,拓宽知识价值的转化空间,试图解决知识产权转化难的问题,以期对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