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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诸多矛盾与问题。其中,诸如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日益突出。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把握了民生问题的关键。衣食住行,为人的基本生活所必需。安居才能乐业,安身才能立命,无论是定居还是流动,人类都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住房问题关系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国政府都把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施政目标。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与市场的繁荣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住房市场上商品房一枝独秀,且房价节节攀升;同时,保障型住房建设短缺。如果没有国家的扶助,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仅凭借市场力量根本无法获得一套合适的住房。单纯的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全体居民的不同住房需求,使每位居民“住有所居”,政府责无旁贷。同样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中东欧转型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在转型初期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市场机制在为居民提供更多住房选择的同时,也使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面对住房这一人生中最昂贵的商品而望房兴叹。本文紧紧围绕波兰、捷克、匈牙利三个中东欧转型国家在经济转型期如何实现“住有所居”这一重要主题,总体分三大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导论,即第一章,由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本文的逻辑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组成。第二部分,即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分别介绍了三个国家转型前后的住房政策演变过程,及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过程,指出住房市场化改革在提高住房建设和分配效率的同时,也使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住房承受力降低。波、捷、匈三国政府坚持商品房与保障房建设两手抓,充分体现了中东欧转型国家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民生定位。波兰,是这三个中东欧国家中国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大批住房在二战中遭到破坏,波兰也是住房短缺最严重的国家。住房市场化改革使波兰的住房建设有所恢复,并不断发展,尤其是个人建房比例极高;住房金融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的居住水平较转型前获得了较大提高。与此同时,波兰政府在住房领域的扶持从未放松,尤其是在保障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住房权利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上。目前波兰已形成保障型住房建设的长期机制,由社会住房协会负责建造、管理,由国家设立多项公共基金为其发放优惠贷款,提供信贷保障,专门扶助保障型住房的建设。这是波兰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住房政策上最突出的特点。住房市场化改革使捷克住房由原来的国家统一建造与分配转为主要由住房市场提供,住房金融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完善,为居民建、购房提供多种住房融资工具。住房建设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捷克居民居住条件获得极大改善。在转型的第一个10年里,捷克政府在商品房与保障型住房建设上均有新政策出台,但重点推动商品房建设。2000年以来,捷克政府逐步认识到市场化并不能解决全体居民的住房问题,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必须依靠政府的援助才能实现“住有所居”。捷克民生定位下的保障型住房建设层次分明,目标群体定位清晰,政府财政投入巨大,保证了保障型住房的建设与分配效率。在这三个国家20余年的经济转型过程中,捷克住房政策向民生定位转变的态度最坚决,保障人群全面而具体,保障型住房政策实施效果显著。匈牙利是一个有着悠久的自有住房传统的国家。转型前,其住房自有率是三个国家中最高的。转型初期,匈牙利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政策重点是刺激住房建设与投资,完善住房金融体系,为购、建房者提供多种融资工具,同时政府为其提供多种补贴,鼓励他们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保障型住房建设在转型的最初10年里无任何进展,相反却随着住房私有化的推进而大幅度缩减,所剩无几。进入新世纪以来,匈牙利政府意识到保障型住房的缺失使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连续出台多项保障型住房扶持方案。这些方案有成功的,也有以失败告终的,但是匈牙利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对保障型住房建设的扶持,始终关注着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住房需求的变化,努力做到“居者有其屋”。第三部分即第五章,对波兰、捷克、匈牙利在住房市场化过程中的住房市场化特征和住房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三个国家政府干预的侧重点的不同,最后总结了对于同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住房改革的启示与借鉴。总体看来,由于社会历史背景和经济转型战略的不同,中东欧三个转型国家在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住房政策各具特色,但归纳起来有一个共有的特征,那就是在推动住房市场化的同时,各国政府高度重视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社会各阶层的住房权利,努力实现人人“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