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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系统等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如何对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协调土地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土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基于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方式,加强坝区耕地保护推进山地城镇化建设”完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要求,本论文以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为研究区,在总结和评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理论与方法之后,通过实地调查,以Arc Gis为操作平台,对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现行规划坝区耕地保护实现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因地制宜选取评价因子,采用“极限条件法”与“适宜性指数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分析。最后,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基于坝区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上山战略的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实证分析调整完善后芒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及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后的规划目标及规划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以验证完善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调整城乡建设发展思路、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措施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芒市是典型的山区城市,坝区与山区的比例约为9:91。现行《规划》的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比例(即坝区耕地保护率)为68.56%。说明,尽管芒市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比例(耕地保护率)总体上是比较高的,但还需要按云南省的规定和要求再适当补划部分坝区基本农田,使得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比例(耕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2、芒市现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的坝区布局比例达64.87%,山区缓坡地布局比例为35.13%。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坝区布局比例达73.54%,山区缓坡地布局比例只有26.46%。表明,现行《规划》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布局于坝区,布局不够合理,今后应适度提高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山区缓坡地布局比例。3、根据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在评价区域内,宜建地面积达61563.37公顷,不宜建土地14337.99公顷。在宜建地中,一、二、三等宜建地所占比例分别为12%、28%和60%。4、芒市缓坡宜建地资源具有较大开发潜力,通过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逐步将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到山区缓坡宜建地,坝区优质耕地占用量也将大幅度减少。表明,通过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坝区耕地保护这一举措,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5、芒市完善规划方案表明:完善和调整后,无论是耕地保有量还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多于现行规划和上级下达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也未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其中,坝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435.19公顷,补划面积达3846.52公顷,坝区耕地保护率为81.29%,符合省政府规定的坝区耕地保护率指标(80%);坝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418.47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32.38公顷,分别比现行规划减少471.48公顷、247.73公顷;山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595.79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92.80公顷,分别比现行规划增加2265.60公顷、248.04公顷。芒市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各项主要约束性指标实现情况较好,充分体现了省政府保护坝区耕地,提高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比例的精神和相关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