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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城市用地日趋紧张,这使得人们更加重视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时科技的发展也恰好给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带来可能。但是从整体上看,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缺乏全国性的法律规定,各地方的规定或者过于粗略,或者无法统一。地下空间从结构上看,一部分是与地表紧密相连的浅层地下空间,另一部分则是普通开发少有涉及的深度地下空间。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浅层地下空间仍被当做依附地表的传统物权客体,其使用权被划归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作为一种传统的用益物权。但明显的是,随着深度地下开发能力的提高,深度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