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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有制度可依的全新阶段,从国家层面初步搭建起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在各级政府、各地方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的差异,制度执行情况也存在差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制度不能得以有效贯彻落实,那么国家层面制度颁布的初衷就无法得以实现。对《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问题、改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是各级政府、各地方需要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
本论文是问题导向型的基础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分析法、个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为分析框架。通过调查走访、访谈形式获取论文基础数据,对Y市H区《条例》执行现状进行分析,了解本地区在《条例》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并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四个维度出发,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条例》规定的例外事项范围、保密内容、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在执行中难以操作;执行机构间缺乏交流、执行人员办理不规范、硬件载体建设不完善、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化;《条例》内容的普及度不高、公众对《条例》执行的互动参与度不高;《条例》政策执行制度方面约束不够、社会各界参与不足等。针对具体问题展开原因分析,并借鉴日本、新加坡、南通海安市在执行信息公开政策方面先进经验,最后立足本地区实际,依次从四个维度出发,提出促进本地区《条例》有效执行的建议:在政策本身维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在政策执行主体维度,执行主体转变信息公开理念,设立专职工作岗位,加强日常学习培训,建立汇报联络机制,以提升政策执行力;在目标群体维度,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提升公众民主权利意识,同时增强体验,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新媒体资源利用;在政策环境维度,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政策执行奖惩考核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功能。
目前国内对《条例》的大部分研究偏重于宏观层面、理论层面,具体执行的实证分析并不多,基于基层政府的更少。本文创新思路,以基层政府《条例》的执行情况为切入点,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开展问题研究,探索促进本地区《条例》有效执行的路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希望本次研究对Y市H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好开展有所帮助。
本论文是问题导向型的基础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分析法、个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为分析框架。通过调查走访、访谈形式获取论文基础数据,对Y市H区《条例》执行现状进行分析,了解本地区在《条例》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并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四个维度出发,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条例》规定的例外事项范围、保密内容、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在执行中难以操作;执行机构间缺乏交流、执行人员办理不规范、硬件载体建设不完善、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化;《条例》内容的普及度不高、公众对《条例》执行的互动参与度不高;《条例》政策执行制度方面约束不够、社会各界参与不足等。针对具体问题展开原因分析,并借鉴日本、新加坡、南通海安市在执行信息公开政策方面先进经验,最后立足本地区实际,依次从四个维度出发,提出促进本地区《条例》有效执行的建议:在政策本身维度,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在政策执行主体维度,执行主体转变信息公开理念,设立专职工作岗位,加强日常学习培训,建立汇报联络机制,以提升政策执行力;在目标群体维度,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提升公众民主权利意识,同时增强体验,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新媒体资源利用;在政策环境维度,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政策执行奖惩考核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功能。
目前国内对《条例》的大部分研究偏重于宏观层面、理论层面,具体执行的实证分析并不多,基于基层政府的更少。本文创新思路,以基层政府《条例》的执行情况为切入点,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开展问题研究,探索促进本地区《条例》有效执行的路径,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希望本次研究对Y市H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好开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