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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都会形成一种世代沿袭的行为模式和社会规范,而这种行为模式和社会规范就是民族习惯法。瑶族习惯法作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瑶族地区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着深远和重大的影响。瑶族习惯法维护着瑶族地区内部的社会秩序和瑶民的整体利益,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但是,它与国家制定法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冲突和碰撞。正确处理好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不仅对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具有借鉴意义,而且关系着瑶族地区及瑶族聚居地的社会安定及整个国家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本文选取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为研究对象,对恭城瑶族习惯法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工作期间,得到了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学会、民族局和龙虎乡政府、民政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及帮助,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恭城瑶族习惯法系统的梳理和详细的阐述,进一步分析了恭城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冲突的表现及原因,并对促进两者之间的契合,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本文包括导论、正文四部分、结语和附录。论文的导论部分介绍了本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综述、研究内容以及对此运用的研究方法。正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恭城瑶族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述,然后总结了学术界对习惯法相关概念的界定和观点,进而提出笔者所认同的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由一定社会或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实践过程中自发形成或约定俗成的,体现了该社会或区域内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依据传统权威和组织保障对其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执行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接着指出习惯法的渊源是从禁忌到习惯,再从习惯到习惯法的形成过程。其次阐释了恭城瑶族习惯法的表现形式、特征及其现实功能。第二部分是对恭城瑶族习惯法的描述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及分配习惯法、社会组织习惯法、物权习惯法、借贷习惯法、社会治安习惯法、环境保护习惯法、丧葬习惯法、宗教信仰习惯法、家庭习惯法、婚姻习惯法及财产继承习惯法和社会交往习惯法,等等。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恭城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在刑罚、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方面冲突的表现,并进一步阐释二者产生冲突和碰撞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恭城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契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恭城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冲突的表现和原因的基础上,对如何实现二者的契合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深入的探讨。 结语部分是总结全文,指出我们应当尊重广西恭城瑶族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正确把握和处理恭城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快恭城瑶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恭城瑶族整体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摒弃以国家法为中心的法律一元论,树立多元化的法律观念;注重对恭城瑶族习惯法的甄别和整合,充分行使恭城瑶族地区的立法变通权,不断地吸收恭城瑶族习惯法合理、有益的成分;适当参照恭城瑶族习惯法进行执法和司法实践;在恭城瑶族聚居地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国家制定法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进而实现二者的契合。附录部分列出了一部分笔者收集到的恭城瑶族习惯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