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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借由2011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和商务部先后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通过对中国外资并购立法的阐述和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而初步建立起来的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详细论述,结合对世界最早同时也是最完善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立法的国家——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阐述,通过对二者进行立法和制度上的对比,来得出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不足,进而为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出建议。本文共三个部分,具体内容概述为:本文第一章主要包含两大部分的内容。首先,通过对中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相关立法沿革和内容的阐述、中国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的定义的产生和发展的介绍,以及近来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旨在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规定的详细陈述,来对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立法规定做一个较全面的介绍,从而展现出我国在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方面的立法情况和立法现状。再者,通过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的详细阐述,介绍了中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初步建立情况,并详细阐述和分析了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其进行了评价。第二章分析了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立法成果,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渊源做了深入全面的分析,并详尽介绍了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展示了美国在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上的完善制度,同时也对其制度进行了评价。第三章首先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对中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对比论述,得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相较于美国的异同点及不完备之处,然后分别从立法层次的提高、具体实施条例的制定以及具体内容的完善这三个大的方面来对中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发展和完善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