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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引言部分交代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及写作意义,提出作者写作本篇文章时期望到达的目的。2008年在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引发这一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放松了对本国金融业的监管,在监管制度方面也存在某些缺陷,因此,此次危机过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或多或少的对本国的金融业加强了监管,在监管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国际上,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一种趋势,近年来,我国也出现了金融企业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进行混业经营。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如何选择,又如何变革我国的监管制度,未雨绸缪,防范金融业混业经营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是本文重点关注的两点。论文第一章引入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分析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各自的特点和比较优势,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金融全球化将迫使我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实行强制性的变迁——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论文第二章第一节简单介绍了世界金融业的经营体制变迁的总体趋势;第二节和第三节分别以发达国家美国和德国为例,介绍了其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与现状,重点分析了每种混业经营模式对一国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所起的作用;论文第三章第一节简单介绍了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与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发展现状;第二节详细论述了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与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分析了两种模式的优点与不足,重点探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应该选择何种模式;本章的最后详细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中国平安并购深发展,中国平安是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成功案例,此次并购深发展意义深远、影响重大;最后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所带来的风险。论文第四章可以看做是文章的第二大部分,主要阐述了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我国金融业监管制度的变革问题。我们知道,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而出现,有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就应该有什么样的监管模式,一句话:有金融业才有金融监管,没有金融业,金融监管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为了保证论文的完整性,在分析了我国应该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后,在论文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监管制度的变革。本章第一节简单回顾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沿革以及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我国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二节介绍了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以及次贷危机后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第三节重点阐述了我国金融监管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本文认为,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今天,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体制无法与其他采取混业经营体制的国家竞争,我们必须采取混业经营体制,具体的应该借鉴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金融监管方面我们也要采取相应的变革措施,应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