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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作为现代社会的产物,其所具有直接消费、存款取现、大额转帐、异地汇款等大量功能,给人类的经济活动更来的巨大的革新,极大地便利了生产、经营、生活,随着信用卡的不断普及,刷卡支付已成为流行于国际社会的新型支付方式。然而,在信用卡带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日渐活跃的信用卡犯罪也越来越多地危害着人们群众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国刑法对信用卡犯罪的规定从无到有,日趋完善;其中信用卡诈骗最作为从传统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罪名,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及运用,更加体现了当前司法体系下对此类犯罪的重视,也是我国刑法在打击信用卡犯罪过程中不断日臻完善的重要表现。本文秉承理论研究要为司法实践服务的基本理念,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态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