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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运转并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离不开行政执法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也要求其在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实体、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基层性特点,在与行政相对人接触的过程中,许多执法干部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担当意识,导致行政执法工作矛盾频发,也使得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群体、政府、乃至国家的形象受到损害。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激励设计欠缺合理性,是引发这些社会矛盾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2015年中的第四次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执法干部强化行政问责的同时,也强调要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的激励机制建设,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党政高层对行政执法队伍激励机制的重视。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激励制度的优化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励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并以可行的方式,拉动行政执法效率的提升以及履职模式的创新。行政执法工作的促进、执法干部的及时履职离不开激励机制的促进作用。有效的奖励机制可以帮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善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严格的惩戒机制,也可以对违法违规行政的执法干部起到惩罚作用,并通过心理内化净化执法队伍,让更多的干部能够以此为戒。奖与惩两相结合的激励模式可以为行政执法工作在高效轨道上运行提供支持与保障。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正在经历着曲折向上的发展探索,当下对于公务员分类的工作刚刚完成,各类别的法律定义也刚刚明确。作为分类改革的配套制度,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探索尚未起步。因此,在制度架构上缺少对于各类别公务员激励机制量化的研究,也没有对各类别公务员的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因此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激励实践中,依然普遍沿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无差别模式,激励机制的生搬硬套成为队伍管理中的普遍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激励差异化设计的缺失为分类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操作难度。各类别公务员的工作情况与自身需求存在现实差异的,各类别分工的差异是由于现实的公共管理需求而产生的,其在短期内难以消弭。而无差别激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在法律适用中发生存在矛盾,也严重影响了实际的激励效果。
本文以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为切入点,以上海市P区市场监管局现行激励为调查样本,立足于上海市行政执法干部的共性需求以及优化期待,尝试结合激励基础理论,进一步丰富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激励体系,为优化可区分的激励方式提供参考,为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改革贡献力量。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激励设计欠缺合理性,是引发这些社会矛盾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2015年中的第四次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执法干部强化行政问责的同时,也强调要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的激励机制建设,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党政高层对行政执法队伍激励机制的重视。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激励制度的优化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励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并以可行的方式,拉动行政执法效率的提升以及履职模式的创新。行政执法工作的促进、执法干部的及时履职离不开激励机制的促进作用。有效的奖励机制可以帮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善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严格的惩戒机制,也可以对违法违规行政的执法干部起到惩罚作用,并通过心理内化净化执法队伍,让更多的干部能够以此为戒。奖与惩两相结合的激励模式可以为行政执法工作在高效轨道上运行提供支持与保障。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正在经历着曲折向上的发展探索,当下对于公务员分类的工作刚刚完成,各类别的法律定义也刚刚明确。作为分类改革的配套制度,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探索尚未起步。因此,在制度架构上缺少对于各类别公务员激励机制量化的研究,也没有对各类别公务员的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因此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激励实践中,依然普遍沿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无差别模式,激励机制的生搬硬套成为队伍管理中的普遍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激励差异化设计的缺失为分类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操作难度。各类别公务员的工作情况与自身需求存在现实差异的,各类别分工的差异是由于现实的公共管理需求而产生的,其在短期内难以消弭。而无差别激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在法律适用中发生存在矛盾,也严重影响了实际的激励效果。
本文以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为切入点,以上海市P区市场监管局现行激励为调查样本,立足于上海市行政执法干部的共性需求以及优化期待,尝试结合激励基础理论,进一步丰富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激励体系,为优化可区分的激励方式提供参考,为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