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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作为政府职能的一项核心内容,具有价值分配、行为监督、利益协调等重要功能。历览数次改革不难发现改革成效甚微,其原因是存在将优化行政审批简单等同于权力下放、取消和责任转移的认识“雾区”。解决途径应该调整和优化地方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创建科学合理的地方行政审批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行政审批模式,从而防止和克服地方行政审批权力的低效和滥用,实现地方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高效能。 本文着重以烟台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分析。首先,描述了烟台市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的背景、目的和现实意义,并对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现状评价。其次,针对烟台市行政审批改革开展状况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发现了目前烟台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诸如组织机构和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很多;与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的改革没有配套进行等等。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对其加以改善的对策。行政审批改革对于烟台市而言,通过科学界定行政审批的标准和范围以及促进中介组织发展等方面深化烟台市行政审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