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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发现人类的遗传性状由基因决定。基因中的DNA分子储存了人类的基因信息。然而通过基因检测发现,一些人基因信息与人类正常基因组存在差异,并且某些差异基因与疾病相关,被称为缺陷基因。缺陷基因的携带者在某些领域(例如就业和保险)中受到“歧视”。基因歧视已经成为现实的社会问题,基因权利的保护也受到关注。结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对具体基因权利的分析可知:个人对基因信息享有基因隐私权,用人单位对基因信息享有基因知情权,要树立公民的基因平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缺陷基因携带者的人格权。个人或集体享有广泛的基因权利是与人权的普遍性相适应的,但由于人权的特殊性,不同国家以及公民对基因权利的认识也存在差异。分配正义的理论强调反对基因歧视,而持有正义理论却认可对带因者进行区别对待。需要运用多元正义理论权衡个人、单位和社会利益,并综合考虑公平与效率、公共责任等方面,来保障带因者权益并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目前,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与基因歧视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严格禁止使用基因信息和禁止与例外相结合两种立法模式。在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我国应坚持基因信息获取的禁止与之例外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与基因歧视相关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