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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结果公告一方面提高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履责和审计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设是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制度性保证和对我国审计监督制度与法制建设的完善。2002年,国务院就正式确立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然有不少问题,导致其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本文基于现有研究和理论基础,从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目的出发,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首先在介绍相关背景、研究方法和框架、创新点与不足和进行文献综述后,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基本概念、内涵外延及理论基础以及制度要素进行了阐述;然后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搜集归纳,对制度的产生、制定、变迁发展、现状及其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之后从公告数量、范围、效率、内容和公开渠道五个视角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目前,我国的公告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制度体系及其运行环境不健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本文从完善制度体系、制度内容、配套措施、执行保障机制、建立救济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本身的产生、发展与现状及其具体条文规定进行研究,并结合该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找出现行公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政策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对我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完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