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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制度通过对供方和需方的规范去影响农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门诊服务是定点医疗机构向病人提供住院服务的桥梁。门诊病人的就诊意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患者的就诊流向。近年来国内外有一些针对农村门诊病人就医行为的研究,但探讨新农合制度下门诊患者就诊意向的研究还较少。本研究主要目的是分析新农合制度下县级综合医院门诊患者就诊意向,以及影响患者选择就诊机构偏好因素,为促进农村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研究依据。根据研究目的选取了山东省的乳山市、桓台县、邹城市和微山县四个县(市)作为样本县。在每个样本县(市)选择当地的县级综合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本研究现场。从每个县级综合医院当天的门诊初诊患者中随机调查病人,共调查了811个门诊病人。我们用自填法调查新农合负责人该县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情况、县综合医院的新农合制度落实情况。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样本县的人口、经济、卫生资源、新农合政策框架和运行情况;②被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经济收入和健康状况;③被调查对象的门诊服务利用情况(首诊机构、疾病类型、费用和满意度等)。本研究的资料分析方法有:①描述性分析门诊患者的人口社会学特征在地区、人群上的分布特征及其差异;②用χ2检验分析参合患者对新农合制度满意度的影响因素;③用χ2检验和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人口社会学特征、经济收入和健康状况差异对患者的就诊意向的影响。本研究的主要结果:(1)样本县(市)新农合总体运行良好,应筹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县综合医院的新农合相关制度基本健全。但调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桓台县和微山县的沉淀基金占年度应筹集基金的比例过高(30.41%和31.64%)。第二,桓台县、邹城市和微山县综合医院住院药物目录外使用率过高(20%,31.41%和22.15%)。(2)在本次调查的811名门诊病人中,就诊意向的构成如下:①居住在县城的患者首诊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诊所的比例为5.6%;首诊机构为药店的比例为21.2%;首诊机构为县级医院的比例为66.1%。②居住在农村的患者首诊机构为村卫生室的比例为51.5%;患者首诊机构为乡镇卫生院的比例9.2%;患者首诊机构为药店的比例为6.5%;患者首诊机构为县级医院的比例30.5%。本次调查数据与200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相比,首诊机构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和卫生室)的比例较低,首诊机构为县级医院及以上的比例较高。(3)影响门诊患者就诊意向的因素有:患者的经济收入、医疗保险类型、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质量和可及性。分析发现影响不合理构成就诊意向的因素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较差,医疗保险制度对患者就诊意向的调控效果不佳。(4)患者对新农合补偿比例的满意度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低(0.512分),原因在于新农合对参合患者补偿比例与患者的期望值相差较远。较低的门诊补偿比例或门诊受益率使得医保对农村门诊患者流向的调控作用较低。建议:①完善新农合的补偿方案,提高基金运行质量;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③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技术帮扶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④完善以新农合制度为纽带、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和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结论:通过对县综合医院门诊患者就诊意向的研究,发现农村患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就诊意向比较低;新农合相关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的效果还不显著。政府在制定新农合的相关政策时应该关注新农合对患者就诊意向的影响,探索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