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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研究一直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领域一个历久弥新的工作。中国古代的诗歌博大精深,内容丰富而且庞杂,被各朝各代的诗歌评论家们从各个角度评论着。特别是先秦两汉的诗歌——《诗经》、《楚辞》、汉乐府、《古诗十九首》等,这些诗歌几乎算是中国诗歌的源头,后代的诗歌无论是从主题、内容、形式、风格、韵律等方面,大部分都可以在先秦两汉的诗歌中找到契合点。因此,先秦两汉诗歌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是作为中国古代诗歌的滥觞,先秦两汉诗歌在传统的研究领域已经很难找到突破点来进行全方位的批评,在这里,我们选择了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对先秦两汉诗歌所体现的内涵进行深层次的挖掘与分析。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近些年来也是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这个理论与以往的一些文艺理论有所区别,就是它涵盖了众多的研究领域,将文本研究置入文化学、伦理学、历史学、哲学、民俗学等范畴之中,使文学作品的内在张力得以扩大。巴赫金认为民间的狂欢文化对于高级的精神领域有着巨大的冲击作用,他在思想意识领域反对思想独白,反对教条、封闭和僵化,提倡思想的对话,张扬开放、变化和创新。在他看来,对话的思想才更有活力,独白的思想只能导致僵化。作为一种民间化的理论,其提倡的根本内涵是自由、平等、个性的张扬与不受束缚的笑。这与先秦两汉时期的诗歌内容存在着一定的偶合,当时的人们没有更多的经受封建伦理道德的约束,没有更多的所谓儒家经典的牵绊,因此自由、平等的思想体现得较为明显。这些自由、平等的思想在先秦两汉的诗歌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先秦两汉诗歌的话语狂欢,另外还表现在先秦两汉诗歌的民俗狂欢上。话语本身在诗歌这种艺术形式中可以分为主体性语言和客体性语言两种。话语是语言交际的单位,话语主体在讲述文本的时候,话语是其思想的直接表达。在先秦两汉的诗歌中,这些主体性语言无不显示了这些话语主体的内心感受,他们坚贞果敢的爱情话语、寻求出仕的自由话语彰显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生活的狂欢态度。客体性语言通常来说指的是在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语言。作者通过作品中的人物语言来显露内心的观点,因此客体性语言是可以表现作者主观情感的。它可以成为一种表达方式的代名词,诗歌中的赋、重章复唱、兴都能体现先秦两汉诗歌言说方式的狂欢。至于言说语言的狂欢则是通过感情强烈的问句、大胆的谩骂和诅咒以及隐语的形式来传达的。由这些话语的狂欢形式,我们可以考察出先秦两汉诗歌中所塑造的狂欢形象,这些苦闷的宣泄者、勇敢的相思者、坚毅的追求者、决绝的反抗者们将当时的狂欢形象塑造得趋于完美,展示给读者一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