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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创造力和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其关键在于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间的共同发展和有效制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国有股权结构与改革效果研究,忽略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非国有资本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与现有文献不同,本文创新性地站在非国有股东的视角,关注非国有股东制衡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混改经济绩效的影响,进一步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形成权力制衡的约束作用。本文研究对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困境,明确进一步深化改革路径与方向、以及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为相关研究在理论研究框架与经验研究方面提供新的思路与证据。针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不足,本文搭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演化理论框架。基于企业演化理论的新视角,梳理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演进历程,从而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作用。本文认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是一个基因重组的过程,即在国有企业基因中引入非国有企业的优势基因,形成更加优良的企业基因,堪比企业的基因工程,是国有企业演化的重要驱动力。与生物基因工程不同的是,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很难保证两个混合主体的地位对等,但实现非国有股东制衡是能够使非国有优势基因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此外,根据企业演化的环境选择机制,非国有股东制衡还会受到企业外部环境的约束作用。本文以商业一类地方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非国有股东的视角,探究了非国有股东制衡对国有上市公司混改经济绩效的影响。理论方面,在线性契约委托代理框架中引入国有控股股东与代理人合谋行为,分别在名义股权多元化和非国有股东制衡的情形下求解国有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两类委托代理问题,发现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有效降低国有上市公司的两类委托代理成本,其经济效应明显优于名义股权多元化情况下,非国有股东不作为,仅通过国有控股股东制定最优激励合同降低第一类委托代理成本的经济效应。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采用系统GMM方法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制衡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显著提升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替换企业绩效衡量指标与替换非国有股东制衡衡量指标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该结论稳健可靠,地区分组的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股东制衡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受到不同外部环境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表现。进一步地,本文对非国有股东制衡变量进行门槛效应检验,发现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企业绩效的门槛效应十分明显,只有当非国有股东制衡程度达到一定的门槛值之后才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促进作用。最后,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机制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通过降低两类委托代理成本和政策性负担提升国有企业绩效,三者均是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进一步,本文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的约束作用。理论模型方面,通过构建一个国有企业的寡头竞争模型,分析了竞争环境和制度环境对国有企业实现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经营的影响。实证研究方面,同时采用企业层面数据、行业层面数据和地区层面数据,构建多层线性模型实证检验行业竞争环境与制度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影响,得到结论如下:企业效率不是国有企业实现非国有股东制衡需要满足的事前特性,未能验证理论模型中得到的结论;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不是影响非国有股东制衡的主要因素,但该结论受到本文研究样本的局限性;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非国有投资者越看重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地方政府干预抑制非国有股东的制衡性,地方政府干预程度越强的地区,非国有股东制衡程度越低;在强地方政府干预地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没有遵循市场机制,表现为地方政府对低效率国有企业的“救助式”混改,而在政府职能转变更为彻底的弱干预地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遵循市场机制。最后,本文进一步检验制度环境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调节效应,发现地方政府干预通过减弱非国有股东制衡的作用,间接抑制了国有企业绩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