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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始终是经济领域中最为壮观、最激动人心的热门话题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已掀起了第五次浪潮。经济学家们预计,这一浪潮至少将要激荡着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上市公司收购才刚刚起步,在法律制度上还存在着许多亟待研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触发了作者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创新”为题来讨论和研究这一课题的动机。本文围绕中国上市公司在收购制度的规范与创新这两条主线,力图来揭示其中的三重含义:一是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原则上不得违背证券制度法,任何随心所欲的作法,不仅将可能造成证券市场的混乱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侵害,而且还意味着是对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的践踏,这是法律制度所决不允许的。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是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一项基本准则。二是尽管证券法在上市公司收购条款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毕竟还是比较原则性的,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诸多复杂的收购行为。当现行法律无法回应现实问题时,应当考虑借鉴发达国家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成熟的立法经验和成功的运作方法,以弥补我们在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这有助于我们尽可能地少走不必要的弯路。三是任何法律制度都免不了存在“滞后性”,证券法以及证券法中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也不例外。因此,对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修正和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能够最终实现全面调整上述领域内各种社会关系的预定目标。换言之,衡量证券市场制度创新是否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能为推动证券市场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本文共分五章,其内容主要是围绕上述主线展开的。第一章是公司收购概述,着重探讨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和基本发展趋势。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作为产权交易的最高形式,对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实现产权重组和优化资源配置,对于建立面向21世纪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有重要的法学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更为迫切的现实意义。<WP=5>第二章通过对美英两国在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上的研究和比较,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是收购是一种利用资本的有效手段,上市公司收购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法律的作用在于创造一种适当的环境,使得投资人能够在信息充分下进行自我决策和判断;三是强调收购要约和收购信息的公开披露,使中小投资者和大股东都能享受到同样的信息,确保其利益不受侵害;四是强调在立法时尽量避免对诚信、公平的收购交易设置障碍。第三章阐述了中国证券法在收购条款上的重大突破。所谓突破,从法律上讲,主要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指对原有法规、条例中存在的不符合惯例的限制性规定、不规范的运作方式进行法律调整,使之规范化;二是通过鼓励企业收购的政策导向,为企业的产权流动,推动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法律保障。第四章归纳阐述了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般规则,这些规则是对收购条款取得重大突破基础上的内容具体化,包括目标公司股东公平待遇原则、持股披露信息规则,强制要约规则以及要约收购程序的法律规范等。其内容虽然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但毕竟是在立法上迈出了扎实的一大步,同时也为规范运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第五章着重论述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创新对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影响。一是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创新有助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结构性调整;二是上市公司收购创新有助于资本市场产生综合效应。要建立面向21世纪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要对其中起基石作用的公司制度法和证券制度法实施创新,而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创新或许是实施上述两项重要法律制度创新的一块“试金石”。 从法理上讲,所谓“规范”就是人们的行为须遵循的规则,如果这种行为规则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就称它为法律规范。但是,上市公司收购规范,并不只是简单地“符合”现行证券法的要求,因为上市公司收购行为中具有无限多样性的内容,法律不可能完全预料,现实中往往遇到许多问题在现行法律制度上并没有规定,有原则皆有例外,如果说法律规范是原则的话,那么,制度创新就是例外,只有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现有制度进行不断的创新,才能够达到在更高层面上的法律规范。这就是本文所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二〇〇〇年三月写于北京亚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