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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国家公共财政所面临的核心问题都是它的政府到底应该有多大。本文试图从质和量两个不同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
第一部分从公共支出的成本角度考察,侧重于质的分析。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确定公共支出的最优规模必须要考虑其来源一税收所产生的扭曲损失。这种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庇古时代。庇古(Pigou,1928)提出公共支出的收益成本比应该比1大出一个足够的份额,以补偿征税而造成的效率损失和扭曲成本。一些经济学者更为激进,认为税收会通过市场机制对人们行为产生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扭曲作用,公共支出的边际成本要比一般估计还要高。其政策含义就是各国政府应消减公共支出的规模。
本文重新考察了税收的扭曲效应和公共支出最优规模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的假设下,文章认为只要对所得税作适当的调整,使其纳税的损失正好抵消个人得自公共物品的利益,则公共品的融资就不会造成额外的扭曲。此外,钻石性物品、环境效应和相对收入的重要性客观上要求扩大公共支出的规模。一般性生产消费行为对环境的破坏作用使税收具有矫正性;对具有钻石性效应的商品征税税收的额外负担很小;相对收入比绝对收入更为重要,使得公共支出在增加社会福利水平方面作用更大。本部分的基本结论就是应该扩大公共支出的规模。
第二部分从经济增长的角度考察公共支出最优规模,侧重于量的讨论和估计。首先,在一定的假设下,文章推导出以下结论:个人财富效应由固有消费效应和相对收入效应共同组成;生产率的提高并不必然增加个人效用;公共支出最优规模随经济增长而上升。之后,文章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中,以中国1978—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政府财政支出是生产性的;中国公共支出最优规模为GDP的27.7%左右;应该继续保持公共支出的稳定增长。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政策建议。基于之前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我们应该优化和改进税收体系,以保证财政收入,降低公共支出的融资成本;我们应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确定公共支出的范围和界限;我们应该进一步扩大那些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的公共支出,比如教育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