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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写入政治报告,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要求。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在生态立省基础上,确立了环境立省战略,并在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循环经济和生物制药发展以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石漠化治理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机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课题,但相对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研究却相对薄弱,具有很好的研究价值。民族自治地区的特殊性使其与一般地区的政府职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用普遍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理论对其进行套用,需要针对其特点进行研究并得出适合民族自治地区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途径与措施。本文以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为研究,通过对贵州省黔东南州从传统的“木头经济”经济模式转变为“生态立州”的新经济模式中探析出如何转变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职能。本研究主要采用如下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与调查研究:通过继承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调查研究相结合,掌握最原始、最真实的资料,为此研究提供详实的依据,体现文献的真实性与实用价值。2.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在大量收集、整理与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有价值的理论并结合自己的研究思路逐步提出完整的理论框架,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进行实地调研,从对黔东南州林业局职能的转变中找到佐证理论假设的第一手资料,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比较我国与国际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一般地方政府与少数民族自治区地方政府职能之间的差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经济模式与新的“生态立州”经济模式之间的比较研究。采用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总结出本研究需要的理论精髓。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从宏观背景入手,阐述论文的国内外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创新之处;第二部分阐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职能、依据及其理论基础,以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与一般地方政府职能之间的差别;第三部分阐述了黔东南州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木头经济”经济模式地方政府职能定位及其发挥时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阐述了黔东南州新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府职能定位,包括“生态立州”的必要性和效果与在新经济模式下对地方政府职能的挑战。第五部分阐述了黔东南州林业局职能转变的案例,第六部分阐述了我国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与措施。文章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选题上有所创新。很多专家学者都在研究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但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职能转变的却很少。贵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在学术界还是个薄弱处,非常值得研究。通过对黔东南州的研究来探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时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政府职能如何转变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学术建议。2.研究内容上有所创新。通过对贵州黔东南州自治州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实例研究,很多实际的数据和观点都是作者通过实地调查得出的,将黔东南州的“木头经济”传统经济模式和“生态立州”的新经济模式进行对比研究。把新经济模式所取得的成果归纳总结中得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政府职能转变的模式。3.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结合新公共管理中倡导的小政府模式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把政府的行政局限于弥补“社会不能”和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主张把企业经营理念和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部门,建立顾客导向的政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结合黔东南自治州的经济模式,当地政府部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小政府的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在提高经济水平的前提下不断的提高政府的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