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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属于基础教育,是地方性准公共产品,具有极大的外部正效应。在发达国家普通高中教育往往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教育经费。目前,我国的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的范畴,应当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政府、居民和社会组织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体制。20 世纪90 年代末以来,我国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普通高校连续扩招,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普及高中教育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下一个目标。而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现实情况却是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必须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的投资力度。基础教育财政困难、经费短缺历来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的实行,农村基础教育开始实行“以县为主”的经费承担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由乡镇财政为主上升到以县级财政为主。本来就是“吃饭财政”、“赤字财政”的县级财政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的能力大打折扣,无力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主要承担者这一角色。农村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日趋尖锐,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瓶颈”。湖北省罗田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国家扶贫开放重点县,经济落后,财政贫穷。但是在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直表现不俗,是国家基础教育先进县。长期以来,罗田县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艰苦创业,勤俭办学,在解决本县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问题上不断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及时总结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在全国范围内解决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特别是农村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是有益的。主要结论有: (1)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2)征收教育税。